“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一块告示牌屹立在贵阳市开阳县第二小学门口,切实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11月4日,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回头看”时发现,开阳县第二小学门口各式各样的小摊小贩不见身影,恢复了安全、有序、整洁的校园周边环境,相关食品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几个月前,炸串、手抓饼、方便面、炒面……这些流动摊贩都会在上学高峰期在开阳县第二小学门口向学生售卖食品,这些食品存在来源不明、过期、储存不符合卫生标准等诸多安全隐患,已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一百米范围内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为何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屡禁不止?作为开阳县第二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卢志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守护孩子身心健康是法治副校长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此,2024年8月底,开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会同该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教育、街道办等部门召开座谈会,落实整改措施。
今年9月份开学的第一天,开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属地街道办事处开展了系列联合整治活动,在学校门口设立了提示告知牌,对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进行集中整治、全面取缔。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机制,防止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出现“反弹”现象。
一块告示牌背后是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的具体体现。开阳县第二小学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学校在为学生身心健康担忧的同时,又为无法取缔流动摊贩感到无助,正是有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校园周边环境才得到了有效整治。
(李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