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
4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最新一期抽检结果,共抽检食用油、酒类、蜂产品、食糖和饮料等11类食品1632 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23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9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酒类产品1批次,蜂产品2批次,食糖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黄金果食品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新余市岳洲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野生茶油,过氧化值检出值比标准规定分别高出83.3%和66.7%;王一实业集团精彩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沙市浏阳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浏阳河红色经典(七年陈酿),氰化物检出值比标准规定高出33.5倍。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总局要求涉及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属地监管部门务必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要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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